促成我写成这篇文章的原因在于我的疼逊微博于开通两日后被无故“封锁”,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和警告的情况下无法登陆,但是其他人仍然可以登陆我的页面。以及福建福州市马尾县骇人听闻的“三网友诬告案”做出了判决。
只得请求朋友给发来张“遗像”以作留念
本人千辛万苦求得一枚邀请码后于4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开通腾讯微博,4月15日下午3点20左右先被无故禁言,后就出现如上图 所示的“系统繁忙,请稍后再试”的字样。腾讯的微博客们展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在短短两天内我的听众达到了400人,为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正如XX所说“如果哪天能做到‘一言不合,一拍两散’,而不是‘一言不合,将你屏蔽’,那么我们就取得了真正的进步”!
一、什么是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is the freedom to speak without censorship and limitation. The synonymous term freedom of expression is sometimes used to indicate not only freedom of verbal speech but any act of seeking, receiving and imparting information or ideas, regardless of the medium used. In practice,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speech is not absolute in any country and the right is commonly subject to limitations, such as on “hate speech“.
The modern concept of freedom of speech emerged gradually during the European Enlightenment.England’s Bill of Rights 1689 granted ‘freedom of speech in Parliament’ and th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The Declaration provides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 Article 11, which states that:
“The free communication of ideas and opinions is one of the most precious of the rights of man. Every citizen may, accordingly, speak, write, and print with freedom, bu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such abuses of this freedom as shall be defined by law.”
freedom of speech today is understood as a multi-faceted right that includes not only the right to express, or disseminate, information and ideas, but three further distinct aspects:
- the right to seek information and ideas;
- the right to receive information and ideas;
- the right to impart information and ideas.
Internation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standards also recognize that freedom of speech, as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cludes any medium, be it orally, in written, in print, through the Internet or through art forms. This means that the protection of freedom of speech as a right includes not only the content, but also the means of expression.
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公领域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在这概念下,它被认为不应受到政府的审查。然而国家可能仍然处罚某些具有破坏性的表达的类型,如明显地煽 惑叛乱、诽 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等等。
二、关于言论自由的限制
仍然参照维基百科:
针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从限制的对象可分为两者,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及非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前者是指限制某一种类型的内容或某一观点的言论,目的是针对言论传播的影响力,例如:限制色情网站的接触、检查特定政治或宗教观点的出版品等。后者并非直接针对言论的内容,而是针对言论表达的方法或管道,例如:报纸的张数限制、集会游行的时间、地点管制,非针对内容之限制仍有可能会造成针对内容限制的效果。区分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非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即所谓的双轨理论。
基于民主思想,避免政府基于家长主义来管制言论内容,进而由人民自行判断并形成社会观念,对于内容限制应进一步区分该言论为高价值言论或低价值言论,前者给予高度保障,后者则依类型的不同而进行类型化的利益衡量。
对于非内容限制,则应该注意应符合以下要点,方可谓无违于言论自由:
1、宪法赋予政府管制之权力
2、不涉及言论内容;
3、可增进政府的重要或实质效益;
4、增进的利益不是为了压制言论自由;
5、限制措施所造成的限制不应超过追求上述政府利益的必要;
6、尚有其他管道供该言论表达使用。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 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除了以上两条法律,我没有找到其他关于言论的法律法规,如果严格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响亮口号来说,我表示压力很大。
对于一个公民的任何行为必须遵守其法律法规,但是问题在于这一系列审查活动都是不透明的,我们遵守的不是法律,而是红头文件
具体参见jasonNG的《审查机器》(https://www.kenengba.com /post/2812.html)
三、为什么我们需要言论自由
引入两个推友的言论:
“在中国你可以选择躲避政治,但是政治总会找上你。孙志刚,邓玉娇他们有什么政治主张,最后还不是政治事件的主角。我不建议任何人做政治行为,但是我建议每个人都思考政治问题。”
“中国的政治很黑暗,但离我们都很近。地沟油、毒牛奶、坏疫苗、转基因,离我们都很近。强制拆迁,A片罚款、暴力执法、随意关站,离我们也很近。你越是躲着他,你越是害怕他。你躲着他,他会主动来找你。当我们明白他是怎么回事时,我们也就不害怕了。”
玛格丽特梅德说过:“永远不要指望政府或者官方机构能解决 什么重大问题,所有的社会变迁都来自于个人的激情!
这几段话看似跟言论自由无关,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为什么言论会受到审查和限制。没有谁天生愿意谈论政治问题,这跟我等屁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而且喜欢把“任何事情上升到政治高度的”government面前,如果没点自己的看法,怎么被玩死都不知道。其实所谓和平时期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到了想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时代那么只能是动乱了。就像韩寒的博文《我去哪里找,像你这么好》中所提到的:“他们从来只是在讨要自己的一点点权益,从来不去要求自己有什么权利。”
四、互联网的积极作用
曾几何时,话语权从来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样才让记者被冠以“无冕之王”的称号,因为话语权并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应该怀着感恩 的心情感谢互联网的出现,互联网提供了即时、广泛、平等的信息分享和交流平台,它赋予了每个人平等交流的权利和自由,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我们只能阅读朝廷的公告,或者小范围的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信息,而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消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
但并不是玩玩网游上上淫淫看看优酷逛逛淘宝的人就是网民了,那只是普通的网络受众,“网民鼓励扩展社会族群的活动,比如传播观点,丰富信息,试图将网络培养为一个知识资源和社会资本的场域,并且为自我 整合(self-assembled)的网络社区做 出选择……他们利用并知晓网络的一切(use and know about the networkof networks),通常具有自我激励(self-imposed)的责任推动网络的发展,并鼓励言论自由和开放阅览”。网民的核心价值都是追逐自由的。
五、关于CCAV等媒体
曾经我听一个国内的知名学者XXX说过他认为媒体的作用应该是:限制政府滥用自己的权利。对此我深表同意。
言论自由并不仅仅是获得话语权,接收信息的权利同样应该受到重视,不能像新闻联播所指出的那样“国家领导人都很忙,中国人民都很幸福,外国人民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我们不应该被剥夺获得真相的权利。
对于妨碍公众了解真相的主要媒体,因为其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力,就不能不提到CCAV。CCAV之所以被叫做CCAV,是经过长期历史检验证明的,关于CCAV的是怎样炼成的(具体点这里)。CCAV有两大杀器: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新闻联播已经表述过其主要内容,不再赘述。这里主要说一下焦点访谈,焦点访谈的口号是“以事实说话”,但是焦点访谈的问题在于它只是用部分事实而不是全面的事实,经常采用“以偏概全”的方法错误引导舆论,众所周知,在对事情的全面了解下才能形成正确的看法。比如在google将重心转移到香港事件的评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借用一个冷笑话:作为一名微博工作者,每天接收各类微博消息达十二个小时以上,长此以往,将对社会信心全失,无法正常工作。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每天观看#CCAV#新闻联播十五分钟以上,以抵消部分消极情绪。
虽然CCAV实在讨厌,以至于有“做人不能太CCAV”的呼吁,但是从我的接触和了解中我确信CCAV内部的人是确有良知的,他们也是有自己的底线的,他们比普通大众更了解社会的本质,只是迫于环境使然,它们不得不在“被丢帽子”的威压之下屈服。
我曾经写过“对于媒体的报道,必然带有其偏见”,但是在这个普遍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前提下,我们确实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所以应该有选择性的阅读和观看,《南方报业网》前几天登出一篇采用春秋笔法的《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向我们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目前已被从原页面删去;而近日听说以中立观点而闻名的凤凰也全面沦陷,到处都是“党的政策亚克西了”。
我们更需要的是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不只是人云亦云。我们应该勇敢地用自己的声音去呐喊,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和觉悟并不取决于“鲁迅们”做出了多少次痛斥,而在于有多少”金庸们“写出了脍炙人口,被大家喜闻乐见的作品。